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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歷史 實事求是-音樂論文

作者:黃旭東來源:《人民音樂》日期:2012-08-19人氣:835

  10年11月1日起,中央音樂學院隆重舉行了為期一個多月的70周年校慶系列學術(shù)活動①。這與上世紀50年代以來已成傳統(tǒng)的校慶紀念相比,明顯把校史提前了10年,即從1940年11月1日正式開學上課、設(shè)在重慶青木關(guān)的國立音樂院算起。來院參加校慶活動的不少校友提出種種疑問,有的說,為什么突然變成70周年了?有的說,前身明明有6個,為什么偏偏要以重慶-南京國立音樂院為主要前身呢?有的認為,這么算校齡不合適,“學術(shù)出發(fā)點有問題,極為不妥”,等等。在本文中,我想談一下對這個問題的理解與認識,與大家交流、探討。

  一

  1978年“改革開放”以前30年間的中國,以階級斗爭為綱的思想幾乎主導著思想、文化、教育等意識形態(tài)領(lǐng)域。這在音樂學術(shù)界對現(xiàn)代音樂史中人物的評價、校史的撰寫、校齡的計算等問題上也有明顯反映;就是說,政治決定著學術(shù)是非的判斷。

  以“上海音樂學院”(以下簡稱“上音”)為例。它是于1956年11月20日正式撤銷長達7年之久的“中央音樂學院華東分院”(最初二年名為“上海分院”)這一學校體制,正式定為現(xiàn)名、成為完全獨立的上海音樂學院。而它的前身歷史,最早應該追溯到1927年11月由蕭友梅創(chuàng)辦,設(shè)于上海的“國立音樂院”(1929年改制、改名為“國立音樂??茖W校”)。但由于在相當長的一個時段里,蕭友梅被說成是“全盤西化”論的鼓吹者、民族虛無主義的典型;國立音樂院或國立音專則是反對“新音樂”的“學院派”堡壘,是國民黨粉飾太平的產(chǎn)物。②因此,無論在20世紀50年代前期冠名為“中央音樂學院華東分院”時期,還是完全獨立為“上音”后的二十余年間(1956—1978),都根本不存在承認蕭友梅創(chuàng)辦的國立音樂院對現(xiàn)代中國專業(yè)音樂教育事業(yè)的歷史性貢獻及其開創(chuàng)性地位的社會歷史環(huán)境。在這種狀況下,“上音”怎么可能被允許與舊中國國民黨政府辦的學校去接軌、將其作為自己的前身呢?

 ?。保梗罚改昶鹬袊鴮嵭小案母镩_放”的基本國策,同時大力倡導“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吧弦簟痹谧髑?、音樂教育家賀綠汀、丁善德(他們都是蕭友梅學生)為首的院領(lǐng)導班子領(lǐng)導下,經(jīng)過充分準備,于1982年11月27日—12月1日,正式、公開、隆重舉辦了1949年以后的第一次校慶活動,舉行了蕭友梅紀念銅像?穴由劉開渠大師義務設(shè)計雕塑?雪揭幕式,首次明確承認1927年11月成立的“國立音樂院”是“上音”的前身,將學院的歷史從1927年起算,名為“慶祝建院55周年”。③這是改革開放后在中國音樂界實事求是評價音樂教育機構(gòu)和歷史人物,將學校的前身歷史計算在校齡之內(nèi)的一個學術(shù)案例,極大地推動了當年整個音樂界的“撥亂反正”。

  這里,還須補充說明:僅有客觀上良好的社會歷史環(huán)境,而“上音”的主政者如果安于現(xiàn)狀,因循守舊,沒有魄力,沒有歷史眼光和學術(shù)見地,1982年的“55周年校慶”也是絕對辦不起來的。

  二

  中央音樂學院不是從零起始、在“空白地上”建立的。它是于1949年秋冬由原解放區(qū)和國統(tǒng)區(qū)的共計6所音樂教育單位合并組建而成,它們分別是:1948年成立于沈陽的“魯迅藝術(shù)學院音樂工作團”,1948年成立于河北正定縣的“華北大學文藝學院音樂系”,1940年成立于重慶青木關(guān)、1946年遷往南京的“國立音樂院”暨常州的附設(shè)幼年班(1945年成立于青木關(guān)),1946年從內(nèi)地回遷北平并重建的國立北平藝術(shù)??茖W校以及1946、1947年分設(shè)在上海、香港的中華音樂院。

  中央音樂學院的組建工作于1949年9月在天津起動。經(jīng)兩個多月緊張有序的工作,11月17日開始上課;12月18日政務院正式命名學校為“中央音樂學院”,同時任命馬思聰、呂驥、賀綠汀為正、副院長;應該說,從這時起“中央院”實際上已成立。④由于要等待在原地(南京、常州)招生上課的國立音樂院暨幼年班搬遷到天津⑤,故1950年6月17日才補行成立典禮⑥。此后,就以這個日子作為校慶紀念日。

  合并組建的6個單位,它們雖然都是前身,但其本身的歷史、辦學宗旨、培養(yǎng)目標、專業(yè)設(shè)置、師生狀況、教學規(guī)模、教材使用、樂器圖書資料等設(shè)備以及日后對中央音樂學院建設(shè)所起的作用與影響是各不相同,不能相提并論的。也就是說,從事實出發(fā),確認6個前身中哪所學校是中央音樂學院一脈相承的主要前身,就可符合學理地確認學校的起始年。而要確認這一點,這在上世紀五六十年代不可能,就是在改革開放后的80年代,客觀上也仍然有相當困難。

   據(jù)現(xiàn)見史料,改革開放后首次公開論及中央音樂學院校史的,是1980年舉辦30周年校慶(以1950年為起始)后、12月創(chuàng)刊的《中央音樂學院學報》上的一篇報導,它在介紹籌建的幾個單位中,沒有提及國立音樂院及幼年班,而是說它于“1950年春并入”⑦。明確提出學院的前身和接觸校史起始年的,是1985年9月10日學校舉行慶祝首屆教師節(jié)和建院35周年大會上,時任院長吳祖強先生在講話的最后部分,先后列舉了組建學院的幾個前身⑧;還代表學校正式宣布:“組成我院原來各單位過去的人員,包括他們的校友,也都應被認為是中央音樂學院的校友。”而且還講到了學校起始年的問題:“嚴格地說,中央音樂學院的校史從1950年起算是并不確切的?!蹦敲?,從哪年起算才合適或確切呢?沒有說。在我看來,當年由于客觀條件的局限性,似乎也不好說或說不清。

   1988年上任的第四任院長于潤洋先生,1989年著手主持籌辦1990年的40周年校慶;在經(jīng)過一年多搜集資料與研究的基礎(chǔ)上,編輯出版了校友錄和院史,而且按照歷史原貌,幾十年來第一次實事求是地確認:1949年組成中央音樂學院的6個前身單位,“其主體為南京國立音樂院”⑨。之所以這么說,僅就我掌握的史料與認識來看,主要有以下幾點理由:

   1.在前身中,只有重慶-南京國立音樂院是一所正規(guī)、獨立、較完整的高等專業(yè)音樂教育機構(gòu),其他單位均是獨立學校中的一個系或部門,有的還具有業(yè)余性質(zhì)。

   2.“中央院”是中西兼容,以借鑒歐洲音樂、繼承中華傳統(tǒng)國樂、建設(shè)具有中國特色音樂教育體制、培養(yǎng)與此相適應的各種專業(yè)音樂人才為己任;這與重慶-南京國立音樂院的辦學宗旨從原則上說,沒有根本區(qū)別。

   3.“中央院”在教學計劃、學科設(shè)置、課程開設(shè)、教材使用、專業(yè)要求、教學內(nèi)容以及“一對一”的主科專業(yè)教學模式等諸多方面,基本上都是延續(xù)或承繼國立音樂院的。

   4.辦學以師資為本;6個前身中,國立音樂院的教師所占比例最大;據(jù)1990年所編校友錄的不完全統(tǒng)計,來自國立音樂院的專業(yè)教師有31人,他們?nèi)蘸蟠蠖嗍菍W院的骨干教師或?qū)W科帶頭人。

   5.國立音樂院除校舍外,將所有動產(chǎn)(包括汽車等交通設(shè)備)全部帶到天津(即俗話所說的“全鍋端”);尤其是圖書、樂譜、音響(唱片)資料是6個前身中最多的,這對日后學院的教學與科研起到了難于估量的積極影響。

   6.既然是前身,“中央院”與6個單位自然均有不同程度的血緣關(guān)系,而與國立音樂院最為親近;正如吳祖強先生2003年所說的那樣:“要是沒有當時南京的國立音樂院,后來的中央音樂學院絕不是今天這個樣子。但這段歷史,由于種種政治的原因被掩蓋了?!雹?

   正巧,在40周年校慶那年又是國立音樂院成立50周年,故決定同時舉行兩個紀念活動。{11}而中央音樂學院的校史起始年,當年仍從1950年起算,沒有與確認為主體的南京國立音樂院接軌。其原因,我認為在很大程度上主要是當時社會歷史條件的某種局限性所致。這在1990年紀念國立音樂院成立50周年活動中曾出現(xiàn)的不尊重歷史也不合時代潮流的種種麻煩和阻力就是明證。

  三

   既然前身的主體明確無誤,那么從尊重史實出發(fā),就應該承認:1940年雖沒有中央音樂學院這個校名,但把主體性前身國立音樂院的成立日期作為學院校史的起始年,是完全符合學理的:既與中國現(xiàn)代專業(yè)音樂教育辯證發(fā)展的歷史事實相吻合,也與文化教育事業(yè)具有歷史繼承性的自身規(guī)律相一致。尤其是新世紀以來,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一國兩制”政策的推行和國共兩黨第三次平等握手,海峽兩岸關(guān)系發(fā)生歷史性變化,“政治標準決定學術(shù)是非”早已在學術(shù)研究中淡出,前面曾說及“由于種種政治的原因被掩蓋了”的歷史,現(xiàn)在應該是恢復它本來面貌的時候了。

   在這種情況下,現(xiàn)任院長王次炤先生將1990年學院已經(jīng)確認、但由于時代局限性而沒能實現(xiàn)的中央音樂學院與前身的主體——重慶-南京國立音樂院的歷史應該接軌的問題,作為他個人的建議提了出來。在2008年12月22日、24日先后召開的院長辦公會和黨委會上,正式討論研究并通過了王院長的建議:中央音樂學院起始年從1940年起算。隨后又于2009年1月14日向教育部上報相關(guān)材料備案。由此可知,中央音樂學院的校史起始年,絕非靈機一動隨便決定的;實際上早在20年前于潤洋院長任上已接觸、確認,兩年多前就正式、明確地提出了。

   說到這里,還須強調(diào)說明,以主要前身國立音樂院的成立時間為計算中央音樂學院校史起始年的同時,學院絲毫沒有抹殺、貶低其他5個前身單位的歷史貢獻及其應有的歷史地位。70周年校慶期間正式開放,以圖片為主、實物為輔的“中央音樂學院校史長廊”就是以此為指導思想,將6個前身單位同時進行布展的。歡迎大家前去參觀批評。

   有人說,北平藝專音樂系的師資力量以及人才培養(yǎng)、教學模式以及內(nèi)容與方法等等,與國立音樂院基本相同,而且該系的歷史,其前身可以追溯到1925年蕭友梅任系主任的國立北京藝術(shù)專門學校音樂系,校齡更長,為什么不去與北平藝專接軌呢?

   所講情況屬實。但北平藝專僅是一個系,不能與一所獨立、完整的國立音樂院同等看待。至于藝專的發(fā)展歷史,也確實比國立音樂院要長十多年。但“中央院”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去恢復應該恢復的歷史面貌,而不是為了追求校齡越長越好。盡管如此,在“校史長廊”中,確實把北平藝專音樂系的前身歷史,從蕭友梅創(chuàng)辦的音樂系算起。

   還有人說,成立70周年的算法不合適,顯然忽略了早于國立音樂院成立的燕京大學音樂系。

   這是不了解該系并非是“中央院”的前身,即它不是1949年秋冬合并組建中央音樂學院的單位之一。它是在1952年全國高校院系調(diào)整時才并入學院的。有的人至今還認為燕大音樂系是學院的前身,這是絲毫沒有道理的。

   最后還須說明一下:將建校的起始年提前或把前身歷史算作校齡后,在理解和文字的表述上,務必注意兩點:

   1.說“上音”80周年校慶或建院80周年,這是包含前身在內(nèi)的一種符合學理的說法,但絕不能理解為80年前已有“上音”了。

   2.不能說“‘上音’成立于1927年”,“‘中央音樂學院’成立于1940年”;也不能說“在30年代‘上音’如何如何”或“40年代‘中央音樂學院’如何如何”,因為當年沒有這兩個校名;如果這么說或這樣記寫,是一種缺乏歷史感的錯誤表述。

   70周年校慶時內(nèi)部出版、分發(fā)給校友的一本介紹學院概況的畫冊,編輯者把國立音樂院的四任院長與1949年起的中央音樂學院六任院長合在一起,稱第一任院長是顧毓琇,往下排,馬思聰為第五任院長,這是不合適的。{13}中央音樂學院的歷史加上前身才是70年,而首任院長還應是馬思聰。我們要把學院的本身和前身有所區(qū)分,兩者之間為“歷史的辯證發(fā)展”關(guān)系。之所以要這么認識,因為事實就是如此。而我們的唯一目的,是要實事求是,尊重歷史,總結(jié)音樂前輩的實踐經(jīng)驗,弘揚前輩開創(chuàng)的優(yōu)良學術(shù)傳統(tǒng)(當然也包括其他幾個前身單位在內(nèi)),把當今現(xiàn)實的音樂教育事業(yè)辦得更好、更扎實、更有活力,更符合時代和人民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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